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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实体公共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办法

发布日期:2025-09-29   点击量:

为加强对后勤实体管理使用的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和安全运行,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后勤质量认证体系的相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后勤实体使用或管理的各类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基本保障设备和一般公共设备。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专用机动车辆等;基本保障设备是指承担学校保障任务的特种设备以外的基础性设备设施, 如电气类设施设备(含配电室设备及线路、中央空调、分体空调、直烧型开水器、公共照明设备设施、分户电表箱等)、餐饮类设备设施、交通运输类设备设施、通讯联络设备设施等;一般公共设备设施是指为保障运行发挥辅助作用的各种设施设备,包括公共休闲类设备设施、给排水设施设备、道路、绿化及公共建筑类设备设施等。

二、管理机制

对后勤实体管理使用的公共设施的检查监控实行四级管理模式。后勤保障处(下称后勤处)负责全校后勤实体公共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各实体对制度的落实;各后勤实体负责本单位所使用或管理的公共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制定实施细则及内部奖惩办法;后勤实体各部(班组)直接承担对所使用或管理的公共设备实施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承担岗位职责的一线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职责分工

1.后勤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设施设备使用安全、性能良好以及环境整洁;每学期开展一次对各后勤实体管理使用的设备设施全面检查和评估;决定重大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 邀请专业部门对公共设备设施的运行和质量进行检测、评估;对于师生反映的公共设备设施问题及时处理;对因设备设施问题产生的工作失职或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2.后勤实体职责:制定本实体公共设备设施检查、巡查实施细则及奖惩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设备设施运行和检修;每月对中心各班组设备运行实施检查并备案;向后勤处书面报告每月设施设备运行及检查情况;对于周期性或季节性排险防灾工作,如雨季前的排水防汛、供暖季前的锅炉管道检修、秋冬季前的电路电线检修、夏季前的空调电扇检修等,必须由实体统一安排部署,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建立台账并形成工作报告;对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及时提出意见;制定突发问题的应急预案。

3.后勤实体各部(班组)职责:建立公共设备检查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公共设备设施设专人保管维护,并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周对公共设备设施检查一次,如实记述设备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

4.直接使用人或管理人员职责:熟练掌握设备设施性能及运行情况,运用专业技能以及必要的工具对设施设备质量和运行状况做出基本判断;每天进行日常检查,严格按照规定填写检查与工作记录;根据岗位职责和设备运行情况随时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按照工作程序及时上报。

四、责任追究

1.按照单位责任和属地责任原则,对各实体管理使用的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实体负责人负领导责任,各部(班组)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岗位值勤人员和技术人员负直接责任。

2.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或上报的;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造成损失的;管理不善或失职、渎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未认真履行检查维护职责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后勤保障处

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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