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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师行为,塑造良好形象---记幼儿园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活动

发布日期:2015-12-01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我校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第十一届开展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优质服务月活动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做到为人师表,加强职业认知教育,我园于2015年11月24日、26日,分别由大中小三个教研组组长组织本年龄段教师针对《中国政法大学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进行了逐条修改,并集体讨论通过了修改方案,与会人员21人全票通过。

会前,办公室下发了《中国政法大学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自行学习,并提出修改意见。由于准备充分,会上大家各抒己见。各组分别围绕幼儿一日生活中出现的早上入园时、家长反映问题时、孩子无意出现过失时、当孩子之间发生纠纷时、当孩子遇到困难时、当孩子进步时、当家长馈赠礼物时等19个情景,针对每一个情景教师应采取的态度与行为方式及用语进行了修改。本次对该规范共计修改47处,添加“当孩子进餐时”、“当孩子不想吃饭时”两个情景及相应的态度与行为方式及用语。

我园已将新通过的《中国政法大学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下发到各班教师手中,让她们熟记于心,我园将择日考核。此项活动对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塑造教师良好形象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幼儿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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