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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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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后勤实体事业编制人员学校确认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4   点击量:

各后勤实体:

根据学校财务处发布的《关于2012年核定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未按学校标准发放岗位津贴的教职工需按照学校岗位津贴标准核准出对应的标准。因后勤实体岗位津贴标准与学校标准有差别,为做好后勤实体事业编制人员公积金核定工作,请各后勤实体按照要求填报《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实体2012年6月核定学校岗位津贴标准表》,具体要求如下:

1.本表核定内容时间按2012年6月在编事业编制人员情况统计。工号必须填写,姓名与工资表一致,部门为后勤实体内部单位名称;

2.本表学校聘任岗位及技术等级按学校首次核定的岗位和学校确认的岗位行政级别填写。后勤实体中心主任、副主任按学校管理岗位和确认级别填写,其他管理岗位按学校确认的行政级别和技术等级填写;

3.技术等级按学校批准确认的填写,已经取得证书未经过学校确认的按原等级填写;经过学校确认但现未在取得证书岗位工作者,学校岗位津贴标准降一级。

请各后勤实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核实、填报表格,务必于2012年6月18日(周一)10:00前,由中心主任审核签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至后勤办综合科,联系人:徐宝国 58909181。

附:1.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1月校内岗位津贴标准表.jpg

2.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实体2012年6月核定学校岗位津贴标准表.doc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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