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为收藏|法大主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国政法大学进一步深化后勤改革工作纪律要求

发布日期:2008-07-18   点击量:
为落实《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后勤改革的意见》,确保后勤实体机构调整和人员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申明如下纪律要求:    一、学校后勤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后勤改革的重要意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顾全大局,认真执行学校的决定,确保改革期间后勤服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后勤实体负责人及共产党员有责任在改革中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要落实责任制,主动做好后勤基层员工的思想工作,发现职工中有想法、动态、苗头,及时向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主管校长汇报。三、后勤职工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深化后勤改革有两个目的:第一,后勤实体工作能够更好保证适应学校的发展,为创一流学校提供后勤服务。第二,改革是为增加后勤实体能力,提高竞争力,改善员工待遇,使收入分配进一步合理。不要听信、传播谣言,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在深化后勤实体改革的过程中,所有后勤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维护正常的后勤服务工作秩序,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后勤各中心(尤其是撤、并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做好本单位的财务、物资、档案等的清理和交接工作,各项工作均需有书面登记备案材料,严防后勤财物及档案资料流失。启动改革后,任何人不得任意处置物权、现有资源。     五、在深化后勤改革,进行机构调整和人员重聘中,禁止请客送礼,用公款接风送行,赠送礼品和纪念品,借机分钱分物。后勤工作委员会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防止出现任人唯亲等不正之风。    六、对于在深化后勤过程出现的违纪行为,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给国家、学校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现任岗位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参加竞聘岗位的资格。  

中国政法大学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1101140007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