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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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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昌平校区北区部分产权房2017年垃圾清运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1   点击量:

广大教职员工:

物业中心负责昌平校区北区住户垃圾清运工作,现经物业中心工作人员统计,结合收费室实际收费情况,拟开展昌平校区北区部分住户2017年垃圾清运费收取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垃圾清运费78//

二、收取对象

2017年未交垃圾清运费的住户

1.有工号住户

物业中心将于520日申请财务处统一从个人6月份的工资账户中扣缴。本人对应缴费用不明或有异议的,可于519日前致电物业中心或通过附件查询。

2.无工号住户

请于2018530日前,自行到收费室缴纳。逾期未交的住户,物业中心将上门进行催缴。

缴费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B122室;收费室电话:58909260   

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详询。物业中心办公室电话:58909276

 

附件:昌平校区北区部分产权房2017年垃圾清运费明细表.xls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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