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广大师生,经中心研究决定,对两校区各食堂自营窗口进行调整,并对两校区食堂经理岗位进行重新聘任。
一、两校区自营窗口调整方案:
为方便管理,将现有10个自营窗口进行合并,改为7个窗口,将昌平校区一食堂基本伙、果味轩及吉香园窗口进行合并,将学院路校区政法食堂及特色小吃窗口进行合并。设7个经理岗位,分设四级。
校区 |
合并后食堂总称 |
包含窗口 |
经理人数 |
昌平校区 |
一食堂 |
一食堂基本伙窗口 |
1人 |
果味轩窗口 |
军都园窗口 |
吉香园窗口 |
二食堂 |
二食堂基本伙窗口 |
1人 |
教工餐厅 |
三食堂 |
国际交流中心地下一层窗口 |
1人 |
国际交流中心二楼中餐厅 |
教师自助餐厅 |
四食堂 |
四食堂基本伙窗口 |
1人 |
清真食堂 |
清真食堂基本伙窗口 |
1人 |
学院路校区 |
政法食堂 |
学院路基本伙食堂 |
1人 |
特色小吃 |
清真食堂 |
清真食堂基本伙窗口 |
1人 |
二、食堂经理聘任:
(一)食堂经理聘任原则及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具改革创新精神和拓展能力, 坚持原则,责任心强,遵守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群众观念和为师生服务的观念,作风民主,敢于管理,公道正派,肯于奉献,顾全大局,服从学校的管理、检查、监督。
4.有三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严格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熟悉与本职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够独立处理所分管的工作。
(二)竞聘形式
采取自荐,填写竞聘报名表及组织推荐的形式,并组织进行公开演讲及考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聘任。(竞聘演讲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范围
中心内员工要求现任岗职位为部门经理或厨师、面点师;有餐饮管理经验的校内其他部门及校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四)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及组织推荐形式。
2.报名者应填写《个人竞聘报名表》(见附件)交中心人力资源部。
(五)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10月11日 17:00前
(六)报名联系人:焦英军 电话:58909231
附件:饮食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饮食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