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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中心关于对两校区部分食堂窗口进行调整及公开竞聘食堂经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09   点击量:

为方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广大师生,经中心研究决定,对两校区各食堂自营窗口进行调整,并对两校区食堂经理岗位进行重新聘任。

一、两校区自营窗口调整方案:

为方便管理,将现有10个自营窗口进行合并,改为7个窗口,将昌平校区一食堂基本伙、果味轩及吉香园窗口进行合并,将学院路校区政法食堂及特色小吃窗口进行合并。设7个经理岗位,分设四级。

 

校区

合并后食堂总称

包含窗口

经理人数

昌平校区

一食堂

一食堂基本伙窗口

1

果味轩窗口

军都园窗口

吉香园窗口

二食堂

二食堂基本伙窗口

1

教工餐厅

三食堂

国际交流中心地下一层窗口

1

国际交流中心二楼中餐厅

教师自助餐厅

四食堂

四食堂基本伙窗口

1

清真食堂

清真食堂基本伙窗口

1

学院路校区

政法食堂

学院路基本伙食堂

1

特色小吃

清真食堂

清真食堂基本伙窗口

1

 

二、食堂经理聘任:

(一)食堂经理聘任原则及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具改革创新精神和拓展能力, 坚持原则,责任心强,遵守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群众观念和为师生服务的观念,作风民主,敢于管理,公道正派,肯于奉献,顾全大局,服从学校的管理、检查、监督。

4.有三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严格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熟悉与本职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够独立处理所分管的工作。

()竞聘形式

采取自荐,填写竞聘报名表及组织推荐的形式,并组织进行公开演讲及考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聘任。(竞聘演讲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范围

中心内员工要求现任岗职位为部门经理或厨师、面点师;有餐饮管理经验的校内其他部门及校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四)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及组织推荐形式。

2.报名者应填写《个人竞聘报名表》(见附件)交中心人力资源部。

(五)报名时间

2017109日——1011 17:00

(六)报名联系人:焦英军  电话:58909231


   

附件:饮食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饮食服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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