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后勤实体:
《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实体事业编人员岗位津贴调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2011年第2次后勤工作委员会会议通过,现请各后勤实体按照《意见》标准和要求申报事业编人员岗位津贴。申报要求:
1.填报对象为各后勤实体事业编人员;
2.请各后勤实体认真按照填表要求申报,于7月15日(周五)前将《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实体岗位津贴发放申报、审批表》(附件二)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送至后勤办审核;
3.若此次申报之后,后勤实体岗位津贴又有变动情况,请另行填报《校内岗位津贴变动情况审批表》(附件三)送至后勤办审核;
4.运输服务中心参照《意见》标准,将岗位津贴设置方案和《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实体岗位津贴发放申报、审批表》于7月15日(周五)前送至后勤办审核。
未尽事宜请致电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伟 58909181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实体事业编人员岗位津贴调整实施意见
2.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实体岗位津贴发放申报、审批表
3.校内岗位津贴变动情况审批表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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