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实体: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各类食源性疾患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二次预警通知》要求,兹定于2011年5月25日、26日进行后勤服务系统食品安全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 检查内容及方式
1. 食堂、军都服务楼商户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军都服务楼现场查看);
2. 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食堂现场查看,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检查表);
3.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在中心办公室查看相关证件、证明);
4.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在中心办公室查看书面材料);
5. 清洗消毒是否到位(食堂现场查看,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检查表);
6. 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堂现场查看,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检查表);
7. 为师生提供的饮用水、配送食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在中心办公室查看相关书面材料)。
二、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对象
(一)检查组成员
后勤办、保卫处、校医院及学生代表
(二)检查对象
饮食服务中心、幼儿园
三、检查的时间及地点
5月25日、26日分别对两校区饮食服务中心及幼儿园进行检查,具体安排为:
(一) 昌平校区
序号 |
时间 |
被检查中心 |
具体地点 |
1 |
5.25 |
14:00-16:00 |
饮食服务中心 |
中心办公室 |
2 |
一食堂 |
3 |
二食堂 |
4 |
三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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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堂 |
|
军都服务楼商户 |
5 |
16:10-17:00 |
幼儿园 |
办公室 |
6 |
厨房 |
注 |
检查组14:00在昌平校区办公楼下集合 |
(二)学院路校区
序号 |
时间 |
被检查中心 |
具体地点 |
1 |
5.26 |
09:00-11:00 |
饮食服务中心 |
中心办公室 |
2 |
基本伙 |
3 |
清真食堂 |
4 |
法学餐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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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11:30 |
正文园商店 |
注 |
检查组9:00在学院路校区基本伙食堂正门前集合 |
请饮食服务中心、幼儿园根据以上检查安排留人迎接检查,并由中心负责人与检查组汇合协助检查本中心。检查过程中,由后勤服务大厅随行检查人员提前十分钟与被检查中心负责人联系,通知与检查组汇合地点。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