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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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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24   点击量:

后勤实体: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各类食源性疾患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二次预警通知》要求,兹定于2011年5月25日、26日进行后勤服务系统食品安全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 检查内容及方式

1. 食堂、军都服务楼商户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军都服务楼现场查看);

2. 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食堂现场查看,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检查表);

3.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在中心办公室查看相关证件、证明);

4.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在中心办公室查看书面材料);

5. 清洗消毒是否到位(食堂现场查看,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检查表);

6. 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堂现场查看,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检查表);

7. 为师生提供的饮用水、配送食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在中心办公室查看相关书面材料)。

二、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对象

(一)检查组成员

后勤办、保卫处、校医院及学生代表

(二)检查对象

饮食服务中心、幼儿园

三、检查的时间及地点

5月25日、26日分别对两校区饮食服务中心及幼儿园进行检查,具体安排为:

(一) 昌平校区

序号

时间

被检查中心

具体地点

1

5.25

14:00-16:00

饮食服务中心

中心办公室

2

一食堂

3

二食堂

4

三食堂

四食堂

军都服务楼商户

5

16:10-17:00

幼儿园

办公室

6

厨房

检查组14:00在昌平校区办公楼下集合

(二)学院路校区

序号

时间

被检查中心

具体地点

1

5.26

09:00-11:00

饮食服务中心

中心办公室

2

基本伙

3

清真食堂

4

法学餐厅

11:05-11:30

正文园商店

检查组9:00在学院路校区基本伙食堂正门前集合

请饮食服务中心、幼儿园根据以上检查安排留人迎接检查,并由中心负责人与检查组汇合协助检查本中心。检查过程中,由后勤服务大厅随行检查人员提前十分钟与被检查中心负责人联系,通知与检查组汇合地点。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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