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明法阁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北京法大园科技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办企业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高校校办企业制度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京教函〔2010〕3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企业负责本单位有关工作的开展。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按 (京教函〔2010〕396号)通知的检查范围和具体内容要求办理。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7月至8月10日)
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进行自查,并于8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报至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纸制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检查阶段
1、学校在对各单位自查报告进行审查的基础上,9月初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9月20日以后市教委检查组到我校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10月)
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适时开展有关研讨交流会。
四、其它事项
各单位在上述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赵鹏程 贾 梅
联系电话:58909182(办公室)13651359818(手机)
电子邮箱:meijia1963@hotmail.com
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