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实体:
为进一步规范后勤实体非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工作,明确后勤实体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实体非事业编制员工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版)的具体内容为基础,请后勤实体于2010年2月26日前全面清理整顿现有非事业编制人员。对符合用工条件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后勤实体须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合法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由后勤实体及时进行处理。
请后勤各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规范各项用工制度,合理引进人才,以达到建立和谐用工关系、提升员工素质的目的。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10年3月对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