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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28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08年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

后勤各中心: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我校工作安排,经2008年11月19日第二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本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先通知如下:

一、此次聘任,依据《中国政法大学二OO八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法大【2008】110号)》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开展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11月27日下午全校布置会;

(二)11月27-12月1日,上报各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11月27-12月2日,教学科研四级岗、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各级岗位应聘者报名;

(四)12月2-4日,教学科研四级岗、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各级岗位应聘者资格审查;

(五)12月2-7日,教学科研二级聘任单位领导小组、其他专技聘任工作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鉴定。二级聘任单位上级辅导员应聘材料,其他专技系统上报应聘材料;

(六)12月8日,二级聘任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四级教授岗人选;

(七)12月9日,二级聘任单位聘任委员会评议四级教授岗位人选。校辅导员、其他专技专家组评议;

(八)12月10日,校辅导员、其他专技专家组报送评议结果;

(九)12月10-12日,二级聘任单位公示四级岗位推荐人选结果。接受异议复议申请;

(十)12月11-12日,校辅导员其他专技聘任委员会审议;

(十一)12月13-17日,校辅导员 校辅导员其他专技聘任委员会公式审议结果;接受异议复议申请;

(十二)12月13-16日,四级教授岗推荐人选复议期;

(十三)12月17日,二级聘任单位报送四级教授岗推荐人选材料;

(十四)12月18-21日,辅导员、其他其他专技聘任人选复议期;

(十五)12月22日报送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应聘人员材料;

(十六)12月18-22日,校教学科研专家组评议;

(十七)12月24-25日,校教学科研聘任委员会审议;

(十八)12月26-30日,公示教学科研聘任委员会审议结果。接受异议复议申请;

(十九)12月31-2009年1月5日,校教学科研聘任委员会复议期;

(二十)2009年1月7-8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二级聘任单位对副教授和讲师岗位聘任职工工作的操作安排,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自行决定,但最晚应当在年底前完成并上报结果。

三、此次聘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学校要求各聘任机构严格依照时间表,及时进行各阶段的聘任工作。

四、有关职称工作的文件·表格,请登陆人事处网站查询。地址为:http://gate.cupl.edu.cn\rsc。校聘任工作办公室设在昌平校区办公楼B210房间,联系电话58909115,电子信箱WANYINGY@CUPL.EDU.CN,联系人杨晚英。

特此通知。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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