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9年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管理,保证学校各项设施正常运行,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各部门于11月17日前将下一年度本部门管理范围内需要进行修缮的工程项目向后勤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应包含下列内容:
1、修缮工程项目的名称;
2、修缮范围、具体内容、要求;
3、项目现状,修缮的必要性、可行性;
4、预计工程费用;
5、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申请应提交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联系人: 孙仁贵 代琴
电话: 58909180、58909182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