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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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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后勤“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24   点击量:

后勤实体:

为持续贯彻落实“师生为本,服务至上”的后勤工作理念,围绕后勤服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持续改进,切实满足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实际需要,提高集体凝聚力,兹定于2008年11月继续开展第四届后勤“优质服务月”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中心根据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形式新颖、取得实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后勤服务系统与广大师生员工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强化“师生为本,服务至上”后勤工作理念,增强后勤员工的服务意识,提高后勤服务的科学管理水平。集中发现后勤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改进;集中发掘后勤服务优秀典型,并推广学习,从而持续提高后勤服务。

二、活动主题

优质服务,其具体内涵由实体根据自身业务和近期工作目标确定。

三、开展活动的时间、范围

1.时间:2008年11月3日启动,2008年12月2日结束。

2 .范围: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运输服务中心、电信服务中心、幼儿园。

四、活动步骤

1.分别确定活动方案

(1)2008年9月24—10月17日后勤实体各中心制定本中心优质服务月活动方案,方案应包括本中心活动主题、活动范围、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包括:前期准备、启动、实施)、服务标兵候选人评选方式。

(2)2008年10月20—31日后勤办研究核准实体各中心优质服务月活动方案。

2.启动第四届后勤“优质服务月”活动

2008年11月3日9:00在学生活动中心举办启动仪式,参加范围为:后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后勤员工代表及后勤服务质量监督员。

3.实施阶段

2008年11月3日—12月2日后勤实体根据经后勤办核准的中心优质服务月活动方案开展具体活动。

4.关闭活动

(1)后勤实体于2008年12月5日10:00前报送本中心活动总结及记录材料、推荐本中心优秀员工作为本次优质服务月活动的“后勤服务标兵”候选人(100人以上的中心推荐5人,100人以下的推荐2人)。

(2)依据活动形式新颖程度、活动效果明显程度、组织效率、全员参与程度等标准,由后勤办组织评选组在6个后勤实体中评选出1个优秀集体奖;并根据员工工作技能、工作状态等标准在各中心推荐的服务标兵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后勤服务标兵”。

(3)优秀集体奖颁发奖状,奖励5000元;“后勤服务标兵”颁发奖状,每人奖励1000元,颁奖活动将在12月中下旬举行的第三届“后勤文化之夜”上进行。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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