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关于举办中国政法大学后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第三届运动会的通知》已于2008年3月19日下发给你们。根据本届运动会组委会研究,决定将部分事项进行修改,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于年龄段具体要求为2008年4月12日当天必须满足项目对年龄段的要求,即男于当日已满45周岁,女于当日已满40周岁。
二、同舟共济项目的比赛距离为30米,8人中需要有4人进行年龄要求,即男45周岁(含)以上或者女40周岁(含)以上。其他要求不变
三、背向运球项目由5人参加改为由8人参加,每人之间间隔4米,8人中要求4男4女,同时需要有4人进行年龄要求,即男45周岁(含)以上或者女40周岁(含)以上。其他要求不变。
四、8人跳大绳项目参加跳绳的8个人中要求4男4女,同时需要有4人进行年龄要求,即男45周岁(含)以上或者女40周岁(含)以上。
五、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现作弊行为(如非本队队员参加本队比赛,非本年龄组成员参加本年龄组比赛或者其他违背大会公正、公平竞赛规则的行为)将取消本队的所有成绩。
六、男女5人混合足球射门项目进行的整个过程中,组委会集中受理各代表队投诉,各代表队可到主席台对运动会进行过程中的不公平事宜进行投诉和举报。
七、集体项目各单项第1——8名得分更改为22、17、13、10、8、6、4、2分。
特此通知。
后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第三届运动会组委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