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实体:
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贯彻《劳动合同法》的需要,为客观、合理的核定2008年后勤服务预算,经商财务处,请由学校付费的服务中心及运输服务中心,根据本中心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物价、劳动力成本等因素重新核算本中心的2008年付费预算表,并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我办综合科李伟同志处。预算表要明确付费项目、内容、付费标准、数额、金额,如所报预算与2007年预算有差异,表格中应明确调整原因(附兄弟院校调研报告及政策依据)。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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