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实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后勤实体劳动用工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实体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各中心非事业编制人员聘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请各中心于2007年12月24日上午10:00前将所有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非事业编制职工登记表》(已交的除外)及《中心非事业编制职工情况统计表》上报至后勤办备案。经我办审核资料齐全后,统一编号,从2008年1月1日起,据此发放人员工资。
2.对新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先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与《非事业编制职工登记表》交至后勤办备案。
3.各中心如有人员变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变动情况报后勤办。
特此通知。
附:
1.非事业编制职工登记表.doc
2.中心非事业编制职工情况统计表.doc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