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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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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后勤实体劳动用工程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2-11   点击量:

后勤实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后勤实体劳动用工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实体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将于20081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各中心非事业编制人员聘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请各中心于20071224上午1000前将所有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非事业编制职工登记表》(已交的除外)及《中心非事业编制职工情况统计表》上报至后勤办备案。经我办审核资料齐全后,统一编号,从200811起,据此发放人员工资。

2.对新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先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与《非事业编制职工登记表》交至后勤办备案。

3.各中心如有人员变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变动情况报后勤办。

特此通知。

附:

1.非事业编制职工登记表.doc

2.中心非事业编制职工情况统计表.doc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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