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工试用期满的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后勤办实际,制定《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工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自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3日止。如有异议,可向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议。电话58909181/58909180。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附件:后勤办教职工试用期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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