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师生为本,服务至上” 的后勤工作理念,不断提升我校后勤系统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更加规范、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后勤服务,经后勤办、后勤党总支研究决定,2014年11月13日—12月13日在我校后勤服务系统开展以“践行群众路线、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为主题的第十届 “优质服务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参与单位
(一)时间安排:2014年11月13日至 12月13日
(二)参与单位: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含后勤服务大厅、结算中心)、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运输服务中心、电信服务中心、幼儿园、国际交流中心
二、活动要求
(一)在本届“优质服务月”活动中,各参与单位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将“优质服务月”活动与践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各单位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过程中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围绕学校发展和师生员工的需求,实实在在做事,认认真真理事,积极为师生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在办实事过程中增进同师生员工的感情,拉近同他们的距离,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让 广大师生和员工满意。
2、将“优质服务月”活动与全面建立综合保障体系相结合。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标准,深化管理服务职工的聘用、培训、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机制的改革,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管理服务队伍,确保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
3、将“优质服务月”活动与探索和创新服务项目结合起来。通过了解师生需求,进一步增强后勤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规范意识,解决分工不清、责权不明、流程不畅、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等问题,不断创新丰富适合各实体的服务项目,持续开展主动服务、微笑服务和优质服务。
(二)各参与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和本届活动的基本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并报后勤办审核后执行。活动方案应包括:本单位活动内容、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活动的主题及要求进行。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优秀班组”、“后勤服务标兵”、“法大服务之星”、“后勤服务创新项目”四个奖项,奖项评选另见《中国政法大学后勤第十届“优质服务月”活动评优办法》(以下简称《评优办法》)。
四、各参与单位应把优质服务月活动作为推动后勤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机遇。活动期间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取得明显效果。为激励各单位积极开展活动,本届“优质服务月”活动前期准备阶段,各单位上交活动激励基金500元,在活动关闭阶段评选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奖励,奖金3000元。
五、在本届活动期间,由后勤办、后勤党总支牵头成立优质服务月检查督导小组,由质量监督科与各实体质检部门具体实施。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职业标准规范、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后勤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不定时不定点对各参与单位的服务规范、服务情况等进行检查(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后勤第十届“优质服务月”检查督导方案》),每周向后勤实体各中心通报检查督导情况,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
六、活动步骤
(一)前期准备
1、10月31日前,各参与单位制定并上报本单位优质服务月活动方案。
2、11月1日—11月6日,后勤办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
(二)实施阶段
1、11月13日至12月13日,由后勤质量监督科牵头组织,各参与单位具体落实开展海报宣传、服务人员小笑脸标识佩戴、网络宣传等校园氛围营造活动。
2、11月13日至12月13日,各参与单位根据经后勤办核准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检查督导小组开始工作。
3、12月1日至12月10日,由质量监督科组织开展“优秀班组”及“后勤服务标兵”、“法大服务之星”师生评选活动(详见《评优办法》)。
(三)关闭活动
1、12月15日前,各参与单位向后勤办报送本单位活动总结,本单位“优秀班组”候选组、“后勤服务标兵”候选人事迹材料,“后勤服务创新项目”评选材料。
2、12月16日至19日,由后勤办、后勤党总支依据《评优办法》评选确定本届优质服务月活动的四个奖项。
3、12月16日至19日,由后勤办、后勤党总支依据各参与单位的活动总结及检查督导情况评选活动先进单位。
(四)颁奖
12月下旬将召开“后勤第十届优质服务月表彰大会”,对获得 “优秀班组”、“后勤服务创新项目”的团队、获得“后勤服务标兵”、“法大服务之星”的个人以及获得本届活动的先进单位颁发奖状、发放奖金。
附件:1、
中国政法大学后勤第十届“优质服务月”活动评优办法.doc
2、
后勤实体班组划分表.doc
后勤办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