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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物业管理服务中心“3.6”开水事故的处理决定

发布日期:2009-03-16   点击量:

2009年3月6日下午,部分同学在校园网反映昌平校区南区开水房水质呈现红色或黄色。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现情况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查:因南区茶炉水垢过多,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物业中心)于3月5日聘请专业公司对茶炉进行除垢。除垢完成后,工作人员按照操作规范对锅炉了几次冲洗,并将废水通过排水口排放。在对排水口水质检测合格后,工作人员于3月6日打开供水阀门,开始供应开水。由于锅炉供水口位于上部,供水口至阀门间的管道在锅炉冲洗过程中无法冲洗到,这段管道中的铁锈融入开水中,导致部分同学打到的开水呈现淡红色或者淡黄色。物业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了该台锅炉的供水,并将管道断开。查明原因后,物业中心改进了操作规程,此后经监测水质未出现问题。

此次事故尽管没有造成实质性的损害,但对师生日常生活还是产生了一定影响。此次事故也暴露出物业中心的操作规程存在的问题。为了督促物业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完善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根据《后勤服务协议》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2009年3月13日后勤工作委员会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

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应总结本次事故的教训,尽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管理职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扣减物业管理服务中心2009年服务经费3000元整;

三、对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陈殿成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其2009年3月份安全奖;

四、责成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对本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后勤工作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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