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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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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运输服务中心“12.5事故”相关责任人处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9-01-13   点击量:

2008年12月5日晨,运输服务中心所属世纪城、安华桥、学府园、西三旗、学院路至昌平6个班次车辆未能正常发车,致使部分教师、职工未能按时到校授课、上班。事故发生后,该中心负责人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汇报了情况,并及时赶到现场调度正常运行车辆,安排故障车辆处理,使事故对学校中心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

经查,此次事故的发生主要是因为当天气温骤降,而运输服务中心对当周有寒潮的天气预报未予高度重视,未提前联系到匹配型号的柴油(-20#)、准备不足所致。此外,也有车型车况、事故车辆露天停放等客观原因。

为了督促后勤实体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学校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后勤服务协议》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2009年1月8日第1次后勤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对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李农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其2008年12月当月出车奖。

  

后勤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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