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实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经研究,兹定于2008年3月25日继续开展后勤服务系统劳动用工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时间
检查对象
检查人员
1
3.25
8:00—9:30
运输服务中心
赵广成
张 新
赵鹏程
李 伟
2
9:40—11:10
饮食服务中心
3
14:00—15:30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4
3.26
8:00—9:30
国际交流中心
二、检查内容
1.二月份职工花名册与台帐(员工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入职时间及终止时间等);
2.劳动合同文本;
3.二月份考勤记录;
4.二月份职工工资支付台帐;
5.一月份缴纳保险凭证。
请被检查中心负责人、办公室人员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将有关资料集中于昌平校区办公室。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6S管理知识讨论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后勤实体落实劳动合同法进行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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