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实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经研究,兹定于2008年3月19日至20日开展后勤服务系统劳动用工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对象 |
检查人员 |
1 |
3.19 |
8:00—9:30 |
修缮动力管理服务中心 |
赵广成
张 新
李 伟
赵鹏程 |
2 |
9:40—11:10 |
绿化保洁服务中心 |
3 |
14:00—15:00 |
电信服务中心 |
4 |
15:10—16:10 |
幼儿园 |
5 |
3.20 |
8:30—10:00 |
商业服务中心 |
二、检查内容
1.2008年2月职工花名册与台帐(员工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入职时间及终止时间等);
2.劳动合同文本;
3.2008年2月考勤记录;
4.2008年2月职工工资支付台帐;
5.2008年1月缴纳保险凭证。
请被检查中心(除商业服务中心外)将有关资料集中于昌平校区办公室,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