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广大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师生间的沟通和联系,促使后勤服务系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员的聘任
(一)监督员的任职条件
1.为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在校研究生及本科生、离退休人员之一;
2.关心学校发展,热心参加学校活动;
3.为人正直,办事公道,责任心强;
4.熟悉学校情况,对后勤工作有一定了解;
5.本人自愿。
(二)监督员的聘任
1.聘任方式
(1)在校教职工身份的监督员
聘任采取个人报名和校工会推荐两种形式。
(2)离退休教职工身份的监督员
聘任采取个人报名和校离退休管理办推荐两种形式。
(3)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身份的监督员
聘任采取个人报名和校各学院协助组织生活委员报名两种形式。
2.任职期限
由校各学院协助组织生活委员报名产生的监督员任职期限为两年,初聘为大三的聘任期限为一年。
其他形式产生的监督员任职期限为一年。
二、监督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监督员可对后勤服务系统所涉及的餐饮、学生公寓、物业、运输、电信、幼儿教育等全部后勤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一)监督对象及职责
1.饮食服务中心
2.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3.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4.运输服务中心
5.电信服务中心
6.幼儿园
(二)监督职责:
对后勤服务系统所涉及的餐饮、学生公寓、物业、运输、电信、幼儿教育等全部后勤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包括:
1.及时反映学生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建议;
2.受邀参加后勤工作例会及其他专题工作会议;
3.受邀参加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校性监督检查;
4.凭监督员证件在后勤实体各服务场所进行现场巡查或质询。
三、监督员的沟通方式
监督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将关于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告知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后勤信息平台,登录后勤信息平台,填报后勤服务监督意见。
(2)校园生活服务热线: 58909114。
(2)电子邮件:发电子版《中国政法大学后勤服务监督意见书》至w.w.guo@hotmail.com。
(4)书面意见: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后勤服务监督意见书》,及时交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处理。
(5)面谈:至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参加会议时进行沟通谈话。
四、监督员的管理与奖励
对积极开展工作的监督员,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向相关部门出具表彰性证明文件,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于无故不履行职责的,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予以撤换。受聘监督员由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颁发证书证件。
五、本办法由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