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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后勤服务质量监督员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2-07-11   点击量: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广大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师生间的沟通和联系,促使后勤服务系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员的聘任

(一)监督员的任职条件

1.为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工、在校研究生及本科生、离退休人员之一;

2.关心学校发展,热心参加学校活动;

3.为人正直,办事公道,责任心强;

4.熟悉学校情况,对后勤工作有一定了解;

5.本人自愿。

(二)监督员的聘任

1.聘任方式

(1)在校教职工身份的监督员

聘任采取个人报名和校工会推荐两种形式。

(2)离退休教职工身份的监督员

聘任采取个人报名和校离退休管理办推荐两种形式。

(3)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身份的监督员

聘任采取个人报名和校各学院协助组织生活委员报名两种形式。

2.任职期限

由校各学院协助组织生活委员报名产生的监督员任职期限为两年,初聘为大三的聘任期限为一年。

其他形式产生的监督员任职期限为一年。

二、监督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监督员可对后勤服务系统所涉及的餐饮、学生公寓、物业、运输、电信、幼儿教育等全部后勤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一)监督对象及职责

1.饮食服务中心

2.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3.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4.运输服务中心

5.电信服务中心

6.幼儿园

(二)监督职责:

对后勤服务系统所涉及的餐饮、学生公寓、物业、运输、电信、幼儿教育等全部后勤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包括:

1.及时反映学生对后勤服务的意见、建议;

2.受邀参加后勤工作例会及其他专题工作会议;

3.受邀参加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校性监督检查;

4.凭监督员证件在后勤实体各服务场所进行现场巡查或质询。

三、监督员的沟通方式

监督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将关于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告知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后勤信息平台,登录后勤信息平台,填报后勤服务监督意见。

(2)校园生活服务热线: 58909114。

(2)电子邮件:发电子版《中国政法大学后勤服务监督意见书》至w.w.guo@hotmail.com

(4)书面意见: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后勤服务监督意见书》,及时交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处理。

(5)面谈:至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参加会议时进行沟通谈话。

四、监督员的管理与奖励

对积极开展工作的监督员,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向相关部门出具表彰性证明文件,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于无故不履行职责的,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予以撤换。受聘监督员由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颁发证书证件。

五、本办法由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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