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指导后勤服务系统各部门的监督控制工作,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与中国政法大学后勤服务系统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本规定所指监督控制是指上一级部门对下属各级部门以及同级之间各项工作实施的监督控制。
二、基本原则
1.监督控制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监督控制工作应坚持内部监督控制与顾客监督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3.监督控制工作应坚持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并重的原则。
三、监督控制体系
后勤服务系统监督控制体系分为六层:
1.后勤办领导层监控后勤办人员工作。
2.后勤办监控后勤实体人员工作。
3.后勤实体领导层监控后勤实体人员工作。
4.后勤实体个部门负责人监控后勤实体本部门所属人员工作。
5.各岗位人员自检各岗位工作。
6.领导、师生及后勤职工之外的人员监控后勤服务系统各部门各项工作。
四、职责
1.后勤办领导层。负责对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全面监督控制,并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及改进建议。
2.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后勤服务系统监督控制的控制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重大决策、工程、设备的招投标验收、付款等活动进行监督。对各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工作从源头开始进行定期与临时的全面检查,并将监督控制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提出处置意见及改进建议。
3.后勤实体领导层。负责对本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服务工作进行定期的全面监督控制,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提出处置意见及改进建议。
4.后勤实体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全面的监督控制,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提出处置意见及改进建议。
5.各岗位人员。各岗位人员应相互监督检查。
6.后勤服务系统各级监督控制部门应为服务对象建立有效的监督通道,便于服务对象对后勤服务工作进行监督与投诉。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及投诉,并及时处理。
五、方式方法
1.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有关记录;
2.查阅工作任务书;
3.查阅工作日志;
4.实施现场检查;
5.被监督控制部门汇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6.征求意见:可采取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电话访问等方式广泛征求顾客意见;
7.采用闭卷、开卷、现场考试的方法,检查员工掌握应知、应会的程度。
六、监督控制结果的处置与应用
1.各级监督控制机构应将监督控制的结果真实地记录在案;
2.各级监督控制机构应将监督控制的结果进行分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按发生问题的轻重程度向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汇报;
3.各级监督控制部门应跟踪处理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及时督办,关闭各种问题,需要时向责任部门、责任人或提出者进行反馈;
4.监督控制结果及时处置情况应完整记录,并分类归档管理。
5.监督控制结果应与绩效考核、年终考核挂钩。
七、附则
1.本办法的拟定、修改、解释由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监督控制体系的层次分别制定本中心关于监督控制工作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十日